第274章 母爱成分
作者:星剑1   七页禾最新章节     
    黄昏时分,天气凉爽怡人,夕阳飘进院内洒了一地,也洒在宅院的墙上,到处显得都是那么的温暖。
    犯了错误的凌栩,慢慢腾腾地走进自家宅院,迎面碰见父亲天啸,急匆匆地向外赶去。
    “快去进屋吃饭,你妈在屋里等着你呢!”天啸看了儿子一眼说道。看见儿子正常无事,几乎将近崩溃的心,也就放下了。
    因为他刚刚知道,河边发生的事情。但他并没有像凌栩想象那样,对他做错了事情,得到责骂的对待。
    反之对他说些安慰的话语中,还带有一丝淡淡的情感流露。并不是天啸,不爱自己的儿子,若是那样他不会急匆匆地往外赶。
    可是见到了儿子,安安全全的回来,既然毫发无损,事情也就过去了,不过去还能怎么样。
    天啸与儿子说完话,并没有着急回到屋里,直接向外走去,虽然儿子之间的事情结束了,但父亲之间的事情,还远远没有结束。
    凌栩瞪着眼睛小心翼翼地,推开母亲房间的门,只见屋内母亲和丫鬟那訫,还有弟弟妹妹正在屋里。
    母亲奚若一脸焦急,脸色煞白,光着一只脚单脚着地,嘴里喊着那訫,给她找另一只鞋穿。
    那訫听到河边火拼的消息,心里也是焦急万分,凌栩分明也是自己的孩子。
    奚若的那只鞋,明明就在自己的眼前,她的身子颤抖着就是找不到。
    奚若已经等不及,那訫给她自己找鞋穿,索性正要光着一只脚向外边跑。
    作为一个母亲来说,儿子的人身安全,是让她最牵肠挂肚的,其他的事情,通通都是次要的可以不谈,这就是母爱的重要成分。
    眼看着身材逐渐魁梧起来的儿子,凌栩就站在自己的眼前,奚若一屁股坐在炕沿上,把头扭了过去。
    一种淋漓尽致的母爱表现,看来母爱有些时候,不只是生长在血缘里。
    那訫看到这个情景,心里也在感动着,这对没有血缘的母子,感情竟然是如此深厚,看来自己今后也要这样的去做。
    那訫这个女孩子,说来也是无奈,家族没落流浪于此,屈身当个丫鬟,她期望拥有美好的婚姻,然后顺风顺水地,过完自己的一生。
    至此她理智与情感,已经完全统一,理智上并不反对一夫多妻,情感上也对天啸产生了依赖。
    可是在实际上,这并不是自己的心中所想,其实在这个世界上,所有的异性之间的结合,都是选择不到最好的对方,所以就会被迫选择较好的。
    奚若当年也是一样,如果当年遇到最好的,也不会抵御那时的风言风语,义无反顾地爱上天啸。
    并且他还带个孩子,与众多女人还在暧昧着,其中就包括她自己的母亲,还有这辈子都想不到的女人。
    男孩子心相比女孩子,就是粗糙一些,凌栩并没有发现,母亲奚若的异常举动。
    同那訫把她轻轻扶起来,他用着一种探寻的目光,试探着她的脸色。奚若也没有对他说什么,一颗激烈跳动的心,也慢慢平静下来。
    “先生走了,妈妈还得照顾弟弟妹妹,就没人管你了,你不好好在家,与姑姑写字画画,又上哪里疯逃去了。
    看来不逼迫你一把,就是我对你的溺爱。”奚若看着凌栩的眼睛说道。
    奚若说完,又看了看身边的松琪儿一眼,感觉养个儿子容易,教育儿子真难。
    父母对他要是强势一点,他的性格就弱化了,一切都依靠父母,永远也不会长大;父母要是对他弱一点,他就会无法无天。
    今天就是这个样子,都闹到动枪动刀的地步了,在分毫之间就会造成大事的发生,甚至造成人命关天的地步。
    有人说过养儿子,就像是一个驯兽的过程,当时奚若还不信,现在轮到自己的身上,还真是那个样子。
    现在自己有这两个儿子,将来还会有更多,真得总结出一套教育方法。
    是的,养育儿子的过程,对于父母来说注定是曲折的。在这条养育的道路上,儿子一路贪玩,必须有一个正确的引导。
    “你也这么大了,能不能让省点心,饭就在锅里,一会凉了快去吃。”奚若不冷不热地接着上句话说道。
    凌栩此时才彻底放心,几步跑进厨房,那訫把饭菜摆在他的面前,微笑着看着他,狼吞虎咽的凌栩嚼着馒头。
    吃完饭之后,心里还是不住的嘀咕,发生这么大的事情,鲁彪都放枪了,家里的人不会不知道。
    他又回到屋里,主动的帮着姑姑那訫,哄着弟弟妹妹,说话也殷勤起来。
    奚若见儿子平安无事,脸色慢慢地恢复到了,正常的颜色。她知道过一会儿,他就会把今天发生的事情,对自己全盘托出。
    她偷偷的在笑,这么多年来,她知道自己儿子的小心思。至于自己的儿子,把鲁彪怎么样,那是另外一回事。
    即使出了天大的事情,总会有解决的办法,自己的儿子,没有事就好。
    母亲对自己子女的爱,心底都是极其自私的,普天下的母亲都是一个样,没有太多不同。
    正如奚若所想的那样,凌栩心中憋住的事,不出十分钟,已经按捺不住要说出来。
    凌栩把在路上,遇到道士的情景,还有要给碧城看病的事情,仔仔细细地,向母亲奚若全盘托出。
    男孩子的发育成长,无论在心理上还是生理上,相比于同龄的女孩子,就是要晚那么一大截。
    碧城已经对凌栩,产生了爱情的磁场,可不谙世事的凌栩,还是一个读完书,就遍野疯跑的淘小子。
    其实奚若早就看出来了,自己当姑娘时何曾不是这样。她并不像屯子里的人,对碧城的奇怪长相,充满着嘲笑和挖苦。
    相反心里非常喜欢,这个在自己身边长大的女孩子,喜欢那种独特的美丽,喜欢她那异国情调。
    但凌栩是这个家庭的产业继承人,不可能娶一个二毛子,让人们嚼耳根子,当然这也并不重要。
    可是碧城是三姐的女儿,这样的事情就不能,再这样相提并论了。虽然奚若嘴上不说,但心中的那个结远没有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