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7章 化工厂爆炸
作者:鹏鹏君爱我   职场风流最新章节     
    李恨水回复:师母,不好意思,海河县发生化工厂爆炸,必须第一时间赶回去组织救援和善后工作,不告而别,还请谅解。
    时湘云回复:你最好还是和晓雅解释下。
    李恨水拨通万晓雅电话,向她解释原因。
    万晓雅虽然一百个不高兴,但也无可奈何,毕竟,人命关天,李恨水组织救援,是职责所在。
    清江镇浩明化工有限公司发生了二次爆炸,火光冲天,就像发生战争时,被导弹击中目标一样。
    李恨水忧心忡忡,组织调动消防救援力量。
    据先期到达这里指挥救援的章文龙和赵猛汇报,初步了解,出事时,车间共有十多人在值班。幸好是晚上,如果是白天,人会更多。现在伤亡情况不明。
    由于发生二次爆炸,考虑到消防救援人员的安全,避免二次伤亡,消防救援人员没有盲目冲进去,而是商量最佳处理对策。
    公司主要负责人已被警方控制,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第一时间控制住主要负责人,是通行做法。
    洪中华打来电话,虽然知道纪委在暗中调查他,但说起话来,还是很硬气,这种硬气是长期以来形成的,对于上级,是低声下气;对于下级,则是趾高气扬。
    “李县长,你在现场吗?”洪中华冷声问道。
    “我刚刚从江州赶回清江镇。”
    “伤亡情况如何?”
    “暂时不明朗。”
    “李县长,安全生产事故等级,想必你非常清楚,这次事故,死亡人数要严格控制在三人以下,否则,你我都要被严肃追责,明白我的意思吗?”
    “洪书记,我们在尽快扑灭明火后,全力开展搜救工作,尽力减少伤亡人数,但具体伤亡多少,暂时无法估计。”
    “李县长,死亡人数达到三人以上,处理起来就很麻烦。最多不能死十人!无论如何死亡人数不能超过十人!”
    李恨水其实明白洪中华的言外之意,就是让他瞒报。
    无论是出了安全生产事故,还是因为特大暴雨,引起城市内涝导致伤亡,很多地方政府都会想方设法瞒报、少报伤亡人数。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可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及一般事故。
    比如,一般事故认定标准是,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不同事故等级,上报到哪一级,由谁调查处理也不同。
    比如,一般事故上报到地级市政府。调查主体是事故发生地的县区政府。
    较大事故则上报到省里,调查主体是地级市政府。
    对于洪中华的要求,李恨水断然拒绝:“洪书记,我会如实向上级报告伤亡人数,不会也不可能瞒报、漏报和谎报!
    我还要提醒你一点,安全生产事故责任是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对于李恨水的强硬,洪中华也是无可奈何,只得舒缓了说话的语气:“李县长,要想方设法降低死亡人数,一旦死亡人数过多,我们负有领导责任,想过没有?”
    李恨水说得斩钉截铁:“哪怕不要头顶的乌纱帽,我也绝不会瞒报!”
    洪中华又气又恼,挂断电话。
    李恨水心中愤愤然骂了一句:甩手掌柜,看你还能逍遥几天!
    洪中华擅权弄权,却又不愿意担责任。
    洪中华讲话很有技巧,从头到尾没说一句瞒报,但从头到尾说的都是瞒报。
    死亡人数在三人以下,虽然报到市里,但由县里负责调查处理,主动权在县里,再追责也不会追到县领导头上。
    因此,洪中华希望将上报死亡人数控制在三人以下,实在不行,就控制在十人以下,较大事故报到省应急管理厅和省政府,市政府主导调查,就算追责,也是追究分管县领导的责任,很难追责到洪中华头上。
    洪中华最怕的是造成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他倒不担心,因为事发时,厂区总共还没有三十人。
    市里专家也在最快时间内赶来了。
    初步分析,浩明化工公司在烷基化装置水洗罐入口管道,带压密封作业过程中发生爆炸着火事故。
    在专家指导下,在消防人员的奋力拼搏下,明火被扑灭。
    传来一个好消息是,发生爆炸前,人员提前几分钟被疏散。
    整个夜晚,李恨水和其他县领导几乎都没合眼。
    天亮之后,搜救行动结束。
    死亡两人,伤五人。
    这是真实伤亡人数。
    李恨水作为现场总指挥,无意瞒报伤亡人数。
    经现场勘查、专家技术分析和公安机关侦查,原因初步查明。
    几天前,公司发现事故管道弯头夹具边缘处泄漏,多次组织堵漏,均未成功。
    昨天,公司再次维修时,管道焊缝处突然断裂,大量介质从断口喷出。工作人员组织人员疏散,不久,发生爆炸。
    事故原因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有必然,也有偶然。
    对安全生产工作不重视,各项工作措施浮于形式,迟早会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但是,哪怕工作再重视,做得再好,也不可能做到尽善尽美,还是有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可能。
    一旦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领导要被追责。
    因此,在地方政府,很多领导不愿意分管安全生产工作。
    比如,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县长,哪怕殚精竭虑,夙夜在公,也难保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副县长被免掉,都算是较轻处理。
    多年媳妇熬成婆。好不容易混个副县长,一朝被免,实属可惜。
    其实,不是县委常委的副县长权力也很有限,分管的几个领域,实际权力都在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手里。
    举个简单例子,负责自然资源、建设的副县长,实际权力在自然资源局长、建设局长手里,副县长对他们的人事任免最多也就是提提建议和意见,左右不了他们的升迁。
    遇到强势的县局局长,还不一定买副县长的账。
    但很多情况下,县局局长还是听副县长的话,主要原因不是因为他现在是副县长,而是看重他未来的仕途。
    比如,下一步,副县长升任县委常委,参加县委常委会,那话语权就大了很多。
    官场的弯弯绕绕,外面人很多一知半解。
    就像官场小说,一些不在体制内工作,又不懂官场的作者,有的还是在校大学生,靠看几本书,道听途说就动笔写官场,洋洋洒洒几百万字,看的人还挺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