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3章 野狸子
作者:指尖灵   1980巴山猎耕记最新章节     
    山背后的那条山沟,可不像峡谷这边植被那么茂盛。
    上半部是大片松林和灌木丛混杂,到了下半截,山石渐渐多了起来。
    尤其是对面,更是一道十来米高的笔直峭壁,往左右两侧绵延出去老长一段。
    而陈安和冯丽荣所看到的情况是,招财它们四条猎狗在峭壁底下来回奔忙,冲着爬到峭壁上的黑娃子狂吠。
    黑娃子则是在距离崖脚六米多的地方以一个古怪的姿势贴着崖壁。
    它像人一样直立着,一双前爪勾着高处的山石缝隙,而一双后脚则蹬着下边凸出的小石包,整个身体贴着崖壁而立,不时扭动着脑袋看一眼下边的几条猎狗。
    看它过去的路径,有之前落脚的山石被蹬了掉落下来,也就断了退路,正处于一个上下不得,左右难移的尴尬局面,就只能这么贴着石壁趴着。
    它那双后脚,不停地在石壁上试探,试图找到一個能蹬住的地方,挪一下位置。
    奈何,这是石壁,不是大树,它爪子再厉害,也无法像爬树一样将爪子嵌入石壁从而获得借力,只是一次又一次地落空。
    陈安和冯丽荣到了石崖脚底的时候,甚至能看到黑娃子贴在石壁上,一双后腿都在不停地抖动。
    这只黑娃子身体太沉重了,它是能够站立起来,但毕竟不是像人一样靠着一双脚行走的存在,身体的重量大部分落到一双后腿上,时间短还好说,要是时间稍微长一些,就受不了了。
    冯丽荣喘着气,昂着脑袋看着黑娃子:“明明那么大的块头,啷个会被招财它们逼成这样嘛!”
    在印象中,放猎狗袭扰黑娃子,大部分情况是黑娃子将猎狗如同玩具一样拨弄,很难靠边,也容易被伤,而眼下这只个头不小的黑娃子,却是在几条猎狗的围追堵截下,选择逃跑,跟它传闻中的凶名完全不匹配。
    陈安笑道:“这样还不好蛮,招财它们要是被黑娃子伤了,那才是我最不愿意看到的情况。”
    冯丽荣点点头,催促道:“赶紧开枪打了,你看它在上边腿脚都抖成那样了,从那地方摔下来,下边那么多山石,估计也会被摔个半死,早点送它去见山神爷,免得痛苦。”
    陈安笑了笑,抬起手中双管猎枪,瞄准黑娃子脑袋。
    砰地一枪,准确命中。
    黑娃子身体一僵,身体往后仰栽落下来,重重地砸在下方山石上,将上面的积雪砸得四散飞溅,滚了两圈后从山石上掉下来,滑进下边的灌木丛缝隙中。
    但黑娃子的生命力,当真超出陈安和冯丽荣的想象。
    陈安那一枪,瞄着打的,有十足的把握,一枪入脑,这黑娃子又从那么高的地方摔下来,却在滑入灌木丛缝隙后,又爬了起来,往前窜跑出几步,才又跌倒下去。
    几条猎狗在黑娃子跌落下来的时候,立马冲扑过去,陈安连忙出声将它们叫住,防止咬破黑娃子那身黑亮的皮毛而让价值大打折扣。
    他不敢大意,深知现在应该做的,就是再朝黑娃子的脑袋上补上一枪,防止意外。
    冯丽荣也深知这一点,端着火枪,严阵以待,并没有急着上前。
    陈安谨慎地端着枪,小心地靠近,离着黑娃子三米远的地方站定,再次朝着它脑袋上开了一枪,等了约有三四分钟的样子,这才冲着冯丽荣说道:“宝儿,帮忙开膛!”
    “来咯!”
    冯丽荣高兴地应了一声,重新将火枪火道上的胶皮盖上,放下击铁压着,这才从背着的布包里拿出杀猪刀走了过来。
    在开膛这方面,别看冯丽荣是个女人,却也相当熟练。
    两人合力将黑娃子翻了身仰面躺着,她提刀快速地划开黑娃子腹部的皮毛,在陈安动斧头破开胸腔骨头后,她小心地割断黑娃子的护心肢,将那熊胆摘下。
    “安哥,这熊胆好大,是个大金胆!”
    她一双手血呼啦了,脸上也溅了不少血滴,此时却是笑得异常开心:“我还以为它那么胆小,胆也不会大……”
    这黑娃子没有冬眠,熊胆的色泽非常好,呈黄铜色,比两个拳头还大一些。
    这是陈安撵山以来见过的最大的黑娃子,这熊胆也是。
    他喜滋滋地抽出麻线,扎紧胆管防止胆汁外漏,跟着又从放在一旁的布包里取出一个小布袋,将熊胆装在里面:“这熊胆阴干出来以后,我们好好保存起来,不急着出手。”
    “为啥子?”冯丽荣有些不太明白。
    陈安笑道:“山里的黑娃子越来越少,越来越难打到,你想,过上几年,这熊胆会不会跟着涨价,到时候能卖更多钱?”
    他之所以这么说,熊胆越来越少是一个原因,关键是钱到了后面也会越来越不值钱。留到以后再卖,以一个更高的价格出售,也算是一种变相的保值。
    关键是,他手头还有万多块钱,用这笔钱可以做很多事了,并不急着使用。仓房里年前和甄应全、宏山一起撵山弄到的那些东西,都还没有出手,卖了的话,又能有七八百的收入。
    想要做事儿,用这些钱也足够支撑好一段时间了,不急。
    冯丽荣想了想,点头道:“你说得也是,那就留着。”
    “把那一拢心肺取出来!”陈安催促道。
    “好!”冯丽荣应了一声,拿着杀猪刀将黑娃子肚子里的一拢心肺和腥臊味特别浓重的肠肚都给取了出来。
    陈安将这些东西,挂在一旁的山石上,后退了一步,恭敬作揖:“山神爷,保佑我们一家子和猎狗平安,保佑我们进山趟趟不空手回家,特敬奉上黑娃子的肚货……”
    狗其实并不怎么吃黑娃子的内脏,但非常爱吃黑娃子的肉,这些肚货拿来敬奉山神,最好不过了。
    在陈安敬山时,冯丽荣已经开始从黑娃子身上割肉,专挑肚皮上的好肉喂狗,她也清楚这些猎狗在撵山时能让猎获大大增加的好处,看家守院更是机敏,何况还救过陈安的命,打心底里也是相当舍得。
    直到几条猎狗吃得肚子滚圆,割下来再喂都不愿吃了才停下来。
    陈安抓着积雪擦了擦手,从衣兜里掏出几颗黄精蜜丸,喂了冯丽荣三颗,他自己也吃了三颗,然后各自动刀,将黑娃子的鼻子、膝盖骨、四个脚掌卸下来,然后又将熊皮剥下。
    把值钱的东西带走,剩下至少三百五十斤往上的熊肉,想从这山沟里搬出去可不容易,得回去叫人。
    两口子收拾一下,陈安又割下些熊肉带上,他可没忘记,家里边还有两只下司犬狗崽,也不知道圆圆和滚滚吃不吃黑娃子肉。
    两人一前一后地走着,走出去不过两里地的样子,到了一片乱石塘里。
    吃饱的几条猎狗,有些懒洋洋地跟在两人前后,忽然,招财突然昂头看着前方,一下子狂吠起来。
    陈安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十分警觉地将手中的猎枪端了起来。
    只见前方十多米的乱石中,一道黄色的身影如闪电般在乱石中腾挪,窜高下低,速度快得惊人,转眼没入一旁的林子里。
    那是一只形如大猫,比招财高一些,但身体没它长,身体和四肢粗壮,尾巴很短的动物。
    “安哥,刚才那东西是野狸子?”冯丽荣定定地看着那野物消失的林子,小声问道。
    陈安点头道:“应该是野狸子,我刚才看到它一双耳朵上,有一簇黑毛,长长地竖起来。”
    野狸子,是山里人管猞猁的另一种叫法,也有叫山猫的。
    这玩意儿,陈安还是第一次看到,之前只是听李豆花说过,说得非常厉害,敢于猎熊和搏杀野猪的猎狗,在这东西面前,如果单独对上,毫无还手之力,厉害得不得了。
    在米仓山这边,数量少一些,但在秦岭,数量就多了。
    想到这些,陈安也在想,得找机会去秦岭里边闯闯,那里的好东西,比之米仓山又要丰富得多。
    “我在收购站看到收购价格,这东西的皮毛,比黑娃子的熊胆还值钱!”
    冯丽荣眼睛里,金光灿灿。
    陈安微微点了点头:“难得碰到这种好东西,我接下来几天就专门来蹲守它,它应该就住在这一片,看能不能打到。”
    冯丽荣闻言,立刻伸手抓着陈安的衣袖晃了起来。
    陈安当然知道这是什么意思,果断拒绝:“你想都别想,老实在家带娃儿,这野狸子,不是那么容易对付嘞,行动太快了,警觉性又高,人来多了,都不会让你挨边。
    我连猎狗都不带,带它们来也不容易围住,还容易被伤,就即使围住了,一身好皮毛也会被扯烂,划不来。”
    “那算咯!”
    冯丽荣有些失望地撇撇嘴。
    为了不在这一片乱石和灌木交杂的乱石塘留下太多痕迹,引起野狸子的警觉,陈安特意绕往一旁的山林里走,也特意从高处打量一下这片地方。
    回到家里,陈安将东西放下,让冯丽荣领着孩子,顺便处理一下黑娃子的皮毛和熊胆,他自己拿了一百块钱,到青沟叫上陈平,又到大村子叫金博礼帮忙去背肉。
    一听说陈安已经打到那只黑娃子,金博礼直冲陈安竖大拇指,连说他凶得很。
    经过这段时间的恢复,他似乎已经从遭遇黑娃子的惊吓中缓过来不少,看上去精神头好了不少。
    陈安笑笑,随手将带来的十张大团结取出来递给金博礼:“金哥,这是分你的那一份,莫嫌少!”
    “伱这是给我好多哦?”金博礼没有忙着接钱,而是先出声问道。
    “一百块!”
    “我只是告诉你一个黑娃子的行踪而已,别的啥子都没干,哪里敢要你那么多钱哦?你收回去,我分点肉就行了。”金博礼将陈安的手推了回去。
    “你就莫跟我客气了,实话跟你说,那只黑娃子不小,我要是把熊胆、熊皮卖了,起码能得到七八百块钱,我给你这点钱,也是指望着以后碰到啥子野物,你还能来告诉我撒!”
    陈安笑着将钱塞到他兜里:“莫犟,兄弟伙之间,我们耿直点!”
    见陈安这么说了,金博礼冲着陈安笑笑:“行嘛,我就不客气了!”
    陈安催促道:“带上背篼,我们进山背肉,得忙快一点,这路程不短,怕是要到天黑才能回来!”
    金博礼也不耽搁,找了个背篼背着,和陈平一起,跟着陈安往山里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