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0章 打算织毛衣
作者:阿柒白月   穿越七零,乡下军嫂的日常生活最新章节     
    “机缘巧合遇上了。”
    苏向钰懒得和他解释太多,如果让人知道他认不出自己的媳妇,估计得被人笑话死。
    “哎呀,我这不白忙活了么!”
    顾子琸无语,自己让人帮忙,费了老大劲了,结果正好也要找到人,还打算让苏向钰欠他一个人情,结果人家运气真棒,这就遇上了!
    “兄弟,给我说说,你在哪里遇上的?怎么就这么巧呢?”
    不死心,想从苏向钰口里敲出更多的信息,结果对方直接躺在床上,背对着他,压根不搭理他。
    记忆中过去的叶晚晚是什么样子的?苏向钰唯一的印象就是不讨喜和阴沉。
    那时候他才20岁,正是年轻气盛的时候,对于家里安排的这个妻子非常不满意,无奈之下,他参军避开了这段婚姻。
    只是那一别就是永远,家人也相继离世,余生他一直活在自责之中。
    叶晚晚因他的家人牵连被下放,救人而去世,这样一个善良的人,他给的对方的只有冷漠。
    后来重生了,他知道叶晚晚没有出事,又帮忙照顾家人,他知道自己亏欠了她,所以今生他会照顾她,让她衣食无忧,会好好和她相处。
    至于感情与生死相比,没有那么重要。
    今生他要爬上去,让别人不敢欺凌他的家人,下放的经历,一次就够了!
    书信的联系,两个人一点点的认识彼此,但看到叶晚晚就是火车上的那个姑娘,他的内心深处有淡淡的惊喜。
    一个聪明淡定的女子,对他来说是再适合不过了。
    ......
    和苏向钰相认之后,叶晚晚的生活并没有太大的改变,中医方面除了学的内容很多外,要背诵记忆的东西更多,它是一个系统性的医学。
    中医调理身体,是通过阴阳平衡来治的。
    比如,如果肝(木)出问题了,要先强心(火),让病情止步于肝,不会恶化到心,然后回头再强脾(土),木生火,土克木(克是制衡),倒逼肝恢复平衡。
    同时治理一些病的时候,需要看时机,里面有很多的门道,类似打仗,但这都是很精通的中医才能达到这个程度。
    比如一个中医给你和身边人开药,一个药喝起来非常苦,一个喝起来非常辣,可以侧面反应这个人治病水平非常厉害。
    比如李大夫给她的书,是关于黄帝内经和伤寒论的注解。
    而上课的一个老师,就提过这两本书要滚瓜烂熟背下来,而且黄帝内经很多内容是讲针灸的,不懂针灸,读起来会非常费力,压根看不懂。
    《伤寒论》就更厉害了,是医圣张仲景成名之作,流传甚广。
    大疫出大医,张仲景所处的东汉末年,疫病流行,经常十室九空。而他的所在的大家族,将近十年的时间,2\/3的族人去世。
    这让他非常悲愤,痛下决心潜心研究,十多年的含辛茹苦,终于研究出仅次于《黄帝内经》的医学名着《伤寒论》。
    中医治疗疫病的原理,并不是将病毒杀死,而是用汤剂将病毒排出体外。
    在图书馆里,有很多的医家名书,但都很枯燥,为了让自己看下去,叶晚晚就把它们当成小说看,这才勉强看下来。
    正如李大夫教导以后,在面对五花八门的医学书籍时,理解中医的核心后,就能够基本判断这本书那些有用,那些没用。
    多读书但不能尽信书,要会筛选内容。
    在11月初的时候,叶晚晚终于收到了老师给她寄来的回信,写了整整三页纸。
    信上提到让她以后多跟着老师学习,多去听名医讲座,也去和同学讨论,更重要的是,要多抓住去临床学习的机会。
    一般大一下学期,每个学生会选择一个国医堂的中医导师,每周有机会能够跟着导师临床,到了大三以后,临床的机会就变得更多。
    李大夫的谆谆教诲,让叶晚晚时刻提醒自己,要沉下来去学,不要急躁。
    看完信之后,叶晚晚又给老师回了一封长长的信,信里除了写自己的学院生活外,还有一些疑惑请教,第二天上完课,就去外面邮局把信寄了出去。
    除了去许燕的学校过了一夜,没多久也去了张元枝的学校体验了一下,北外的学生,大概是叶晚晚见过穿的最潮的了。
    这一批入学的学生,大多都是思想很前卫的人了,但更多的是学习俄语,英语的会少一点。
    但79年之后,与美国建交,学英语的人就会越来越多,会有大批学子向往到欧美留学。
    甚至未来几十年里,英语一跃,和语文、数学并列,成了主科目。
    对于张元枝学习的英语,叶晚晚是非常看好的,这个时候极端缺乏英语人才,一毕业就是香饽饽。
    月底苏向钰来找她,正好和许燕、张元枝错开了,彼此没有碰上。
    一直没有和朋友们说,是觉得说出口很尴尬,与周菁不同,许燕和张元枝可是知道他俩见过两次。
    没认出自己的丈夫,这像话吗?说出去谁信啊?
    第二次见面,因为苏向钰有自行车,两人便去了百货商店,京市的百货商店还是很繁华的,东西也多了不少。
    这个时期,渐渐有一些成衣,可以不用布票,但卖的非常贵。
    叶晚晚挑了一件的确良的白衬衣,一件黑色直筒裤,还买了一件棉袄,就这么三件衣服,花了将近四十多。
    这要搁在别人身上,可能觉得太贵了,但叶晚晚看中就决定买,准备自己付钱时,苏向钰直接抢过去付了。
    整个过程,叶晚晚发现苏向钰丝毫没有觉得她多花钱,这点上感觉人还是挺大方的。
    人家花钱了,叶晚晚就请他吃饭,这一次,对方要付钱时,被她给推回去了。
    她能够接受别人的好意,但也不能一直接受,有来有往,才是最好的。
    吃饭的时候,想到了这种天气,要穿毛衣毛裤才能过冬,想了一下准备买一些毛线,回去自己织毛衣。
    织毛衣还是跟她妈妈学的,有一段时间她妈妈织毛衣很感兴趣,就给她和父亲织了好多,那个时候她喜欢卡通动画,就让她妈妈织出来,结果她妈手灵心巧,真弄出来,还给她织了布娃娃呢!
    后来她也感兴趣了,就让妈妈教她,学了一些皮毛。
    正好,买点毛衣给自己先弄一件,要是好了再给苏向钰针一件送他。
    “你会织毛衣?”苏向钰看着她挑毛线,挑眉问道。
    “嗯,会一点,我给自己先织一件毛衣,北方的冬天据说很冷,我怕扛不住!”
    叶晚晚没有提给他织,好歹先让自己适应一下,还不知道一件毛衣得织多久呢,要是轻易承诺了,就不好了。
    闻言苏向钰脸上有点尴尬,还以为对方买毛线要给他织呢,幸好没有自作多情说出口。
    然后苏向钰就跟在叶晚晚身后,看她仔细地挑选毛线。